
(原标题:好利科技实控人行政处罚落地 受损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
好利科技(002729)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近日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康伟、汤奇青隐瞒其一致行动关系,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好利科技披露汤奇青为公司唯一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伟、汤奇青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好利科技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中康伟承担250万元、汤奇青承担150万元。
好利科技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系对汤奇青个人的处罚,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现有信息,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于2024年2月27日前买入并持有好利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好利科技曾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公告称,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厦门证监局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准确,导致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未准确界定子公司对外提供的融资咨询服务业务收入性质,导致2022年、2023年年报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准确。三是对个别重大事件未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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